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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三注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时间:2011-12-21 16:52:08


    中牟法院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犯罪防控体系,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今年1至10月份,中牟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2%,未成年人犯罪率和重新犯罪率均明显下降。

    一是庭前教育注重调查未成年人犯罪的成长环境。庭前与学校、社区矫正机构联系,重点调查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诱因等情况,办案法官根据未成年被告人到案后的悔罪表现、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其开展庭前帮教,让其真正认识到犯罪的根源和社会危害性,避免重蹈覆辙。

    二是庭后帮教注重解决未成年犯的实际困难。加大缓刑犯考察帮教工作,对缓刑未成年犯根据其工作、学习和改造情况,定期与其交流谈心,并与家长沟通,避免重新犯罪。与社区、少年管教所建立联系,定期对被判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考察,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困难,教育他们安心改造。

    三是庭外教育注重营造未成年人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到校园、街道开展法律咨询、举办宣传栏等活动,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群众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走进学校,通过公开开庭、以案讲法等多种形式在中小学校进行普法宣传,使未成年人直观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截至目前,受教育学生已达22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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