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牟法院法警队一中队在副队长朱新立的带领下,凌晨3点起床出发,将四被执行人一一拘传。当即执结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协商解决三件“骨头”案。
2009年8月25日,凌晨3点,中牟县法警队对辖区内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的张某、李某、单某、王某四人实施拘传。其中张某经多次传唤其家人称在外地打工,常不在家。但经执行法警走访得知张某一直在家劳动,并未外出。李某、单某、王某三人以种种理由搪塞,只说没钱给付,故不敢面对法院。
张某是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当执行法警来到李某家对李某实施拘传时,李某妻子立即将案件款4000余元交至执行法警手中,该案得以彻底执结。
李某、单某、王某分别是婚姻继承案(2万)、交通肇事案(10万)、雇员受害案(3.5万)的被执行人。三人起先拒不履行义务。无论执行法警如何对其讲法说理,三人均说没钱没有能力履行。在长达四小时的谈话后,在执行法警苦口婆心,循循善诱的讲解下,终于将三人说服,三人纷纷向执行法警表示一定履行义务,并定下了还款计划,有的在三个月履行完毕,有的在两个月履行完毕,还有的答应在20天内将案件结清。
下午3时,法警一中队在长达12个小时的工作后,终于将此四件执行案一一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