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谐友好的邻里关系能让生活更便利,乡情更浓郁。但不讲信义,则会破坏彼此关系,甚至可能造成打架斗殴,最后对簿公堂,更会成为街谈巷议的谈资,令人唏嘘。
中牟县狼城岗镇一村民程某经营一家加集砖块厂,是当地小有名气的企业家。2015年4月至6月份,程某分别雇请四位孙姓老乡为其运输加气砖块,期间共拖欠运费14万余元。4人多次催要,程某以生意不好,资金周转困难等理由一直拖欠不还,4位老乡遂同时向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今年6月15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程某承认归还欠款。但此后却迟迟无动于衷,4人只得于10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
中牟法院执行局查控组受案后,经过四级审核,将程某纳入失信黑名单。经过网络查控,发现程某名下无银行存款、房产等信息,只有一辆奥迪汽车,办案法官立刻去郑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将该车辆查封。
12月2日,中牟法院执行局对程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鉴于程某的消极态度,多次传唤他到执行局接受询问。承办法官王锡华对其多次明法析理,“拖欠老乡运费不还,轻则影响个人信用和邻里感情,情节严重更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若拍卖奥迪车,可能价格较低,对你会更加不利;早点结清欠款,也能过一个安静祥和的新年。”
经过耐心劝导,摄于法律的威慑和个人的利益考量,程某与孙某四人达成和解协议。12月23日,程某筹集资金将所有运费一次结清,履行完和解协议,此案顺利了解。四位申请人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王锡华法官说,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更应衡量各种社会因素,妥善解决债务纠纷和邻里矛盾,达到结案不添乱,案结事息,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