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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20年难抚丧子之痛 法院不放弃终结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7-11-17 14:55:48




    11月17日上午,一位来自开封杞县66岁的老人李某,不畏寒冷,如约出现在中牟法院执行局,当他从执行法官闫鑫手里接过1万1千元现金的时候,激动地只能一遍遍用“感谢”表达自己的心情。

    20年前的丧子之痛依然触动人心。1997年5月16日上午,李某的儿子乘坐的一辆客货车与一辆东风自卸车于310国道中牟段相撞,导致李某儿子当场死亡。这起交通事故经中院二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驾驶东风卸货车的卢某承担80%的赔偿责任,客货车驾驶员王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当时卢某及时赔偿了4.4万元后,而王某却拒不履行其应赔偿的1.1万元。含泪送走儿子的李某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王某。

    中牟法院执行局受理了李某的强制执行申请,但由于被执行人王某是开封杞县人,这给案件的执行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当时限有的办案条件下,执行干警们多次前往杞县找寻王某,但王某一家都下落不明,当时的执行干警费尽周折,逐家银行对王某的财产状况进行核查,但王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在没有任何王某的线索下,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尽管如此,中牟法院执行干警没有放弃,而是在寻找被执行人的同时,为生活困难的李某申请了司法救助,以安抚被害人的父亲。直到2017年8月,在得到被执行人王某回到老家杞县的消息后,这起案件马上恢复执行,由执行法官闫鑫负责承办,经过网络查控,王某在杞县农村信用社有5多万元的存款,执行员及时对其进行了查封。原本为了躲避执行的王某,自以为20年前的那起事故已经被遗忘,当得知自己账号被查封后,他主动找到执行法官闫鑫,承认错误,要求还款,希望解除查封。很快这起案件顺利执结,李某也终于拿到了等太久的赔偿金。

    最后,执行法官闫鑫劝告那些企图躲避或抗拒执行的“老赖”们,“如果你的良心不被自我谴责,法律永远都会悬在你的头上,现在打击‘老赖’的办法很多,会让你的生活处处寸步难行”。

责任编辑: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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