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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悬赏执行捉老赖 保险公司出赏金

  发布时间:2017-12-21 11:00:50


    12月19日,申请执行人中牟农村商业银行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签订的“执行悬赏保险”正式生效,负责该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刘某,拿着保单,看到法院的《执行悬赏公告》,感觉踏实不少,对中牟法院推出的“悬赏执行”措施赞不绝口。

    经常和执行局打交道的刘某,就是在听取了执行干警张勇军对“悬赏保险”的建议和解释后,积极向公司请示,很快就将10名一年以上行踪不定,又查不到财产的被执行人向法院提出了使用“执行悬赏保险”的申请,其中有一起案件是2015年3月就付给中牟县八岗乡梁某的40万元借款,但梁某一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而且两年多时间,查不到此人行踪,无法执行。这次农行商仅向保险公司支付了1千元保费,签完保险合同后,法院就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梁某的“悬赏执行”公告,如果在保险期限内有举报人提供有效线索,保险公司会依照悬赏公告和合同约定向举报人支付1万元赏金。

    中牟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陈常义对“执行悬赏保险”措施的预期效果充满信心,“‘悬赏执行’已经不算新鲜事物,只是在传统的悬赏方式中,申请执行人成本过高,和保险公司联动,降低了申请执行人负担,最终目的就是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打击‘老赖’的行动中来。促使被执行人切实履行义务,最大限度的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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