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5日上午,阳光明媚,在中牟县的贾鲁河畔,一位30岁左右的男子赵某正在悠闲地垂钓,只是还没等到鱼上钩,法院的执行干警就已经围了上来,赵某很清楚,这次是真的赖不掉了,只得配合执行干警的拘传。
2013年6月,赵某向同乡好友李某借款4万元,约定当年12月底归还,但到期后,赵某迟迟不还。经中牟县人民法院判决后,赵某仍不履行生效判决,拖欠不还。
2017年8月22日,李某向中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经过网络查控,没有发现赵某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赵某行踪不定,执行干警多次到赵某家中传唤,其家人也总是不配合,拒不说出赵某下落。12月25日,在接到群众举报,得知赵某在河边钓鱼,执行干警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在河边将赵某成功拘传。
身负4万元的债务,逃避执行4个多月,竟然还能轻松垂钓,执行干警王锡华对赵某的行为进行了告诫,通过明法析理,赵某终于和李某达成和解,很快便让家人送来了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