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闫江娜
发布时间:2018-06-21 09:23:58
执行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闫江娜
身份证号:410122*******36946
家庭地址:中牟县郑庵镇后李庄村
执行依据:(2017)豫0122民初472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万元
案由: 仓进良与朱宝亮、闫江娜、朱增峰借款合同纠纷
责任编辑:xj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