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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失信对簿公堂,法院执行拆迁款

  发布时间:2018-08-28 16:47:46


    古人云:“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这就告诉我们,礼节注重的是有来有往,情意应当是双向的,然而,这个失信被执行人李某,来而不往,亦非真君子也。

    这件事还得从2015年8月份说起,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朱某系朋友关系,李某因生活有难向朱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欠条一份,朱某以现金方式将款项支付给李某,后朱某经多次催要无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被执行人李某返还借款3万元及利息。经法院主持调解,被执行人李某同意于2018年2月25日之前给付朱某借款三万元,然而,李某迟迟不还。于是朱某向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然而案件执行起来并不容易,执行干警贾慧政拿到案件后,多次去李某家中寻找,但都无功而返。因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对其拘留十五日,拘留期满,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又对其进行拘留。

    由于被执行人没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执行过程一时陷入僵局。直到8月份,案件有了转机,经过调查,执行干警贾慧政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拆迁,将得到一笔拆迁款,于是,立即向李某所在的镇政府送达扣留拆迁手续。

    在二次拘留期间,被执行人李某得知近期会发放4万多元的拆迁款,权衡利弊后,李某让其家人凑钱将执行款送到法院执行局,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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