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因争地边扣押对方拖拉机 判决立即归还所扣物品

  发布时间:2009-10-30 16:27:59


    近日,河南省中牟县法院审结一起因承包土地边界发生纠纷后,一方将对方的拖拉机等物品强行扣押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在调解无果下,判令被告立即返还扣押原告的拖拉机、水泵、水管等物品。

    2009年6月,原告李某开着自家的拖拉机来到田地里浇水、打药,遇到被告林某,林某认为李某现耕种的土地里有林某家承包的耕地,二人就耕地边界发生纠纷,继而发生争吵,林某越吵越激动,脑子一热,将李某开的拖拉机、水泵、水管、农药等物品扣押并强行拉走。后来,李某向林某要被扣押的物品,林某说只要耕地边界纠纷解决了,就归还李某。李某看看讨要无望,起诉到中牟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侵占、扣押。土地边界问题发生纠纷,应协商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林某扣留李某的手扶拖拉机及车上物品的行为侵犯了李某对该车及物品的所有权,土地边界问题没解决,也应当返还手扶拖拉机及车上物品,于是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小闫    

文章出处:中牟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