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一大早,天灰蒙蒙的,中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宏建带领法警一队队长朱新力,来到八岗乡单家村看望贫困当事人单均一家,并送上救助金1万元。
2004年11月的一天,单均和他的妻子刘某驾车外出,不幸与被告李某驾驶的机动三轮车相撞,让本就贫困的单均一家更是雪上加霜,经鉴定单均的伤构成十级伤残,刘某的伤情构成五级伤残,后因家中没钱,在未治愈的情况下被迫出院。2006年4月中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单均、刘某11万元。接到判决书的李某竟然逃跑了,单均一家多次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果。
因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等原因,该案至今未能执结,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单均一家发放救助金1万元,使其过个好年。当天,刘宏建院长一行来到单均家里,单均的妻子刘某下肢瘫痪躺在铺着一个席子的地上,家中什么清冷,地上散落一些麦秆灰,刘院长说:“快过年了,经院党组研究,给你们送来一万元的救助金,买点肉好好过年。”刘某激动地说:“谢谢刘院长,你看我也坐不起来,车祸后没钱治病,这膝盖上的伤口长不住,一直流着脓。”刘院长说“大娘,您别动,我们一定尽快把这个事处理好,您好好养病。”
春节临近,中牟法院领导非常重视弱势群体的生活情况,经研究决定,对36名困难当事人一次性发放救助基金近十六万余元,切实解决了弱势涉诉特困群体的生产、生活困难,彰显了司法关注民生的人文关怀,同时,也有效地消除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