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人民法院自2017年新一届党组组建以来,在县委、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下,院党组与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积极主动服务我县工作大局,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素质,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18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豫高法〔2019〕41号)。2019年,中牟县人民法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再接再厉、争先创优,整体工作取得了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得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和表彰,再次被授予“集体二等功”(豫高法〔2020〕42号)。
2019年,中牟县人民法院荣立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立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立执行工作工作先进集体;中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荣立集体三等功;
在下一步工作中,中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中牟都市田园新城建设再做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