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2018年度我院共计审结涉及土地争议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案由: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2起,平均审理时间95.5天,平均审理时间均在六个月法定审理期限之内;2018年度无涉及土地争议的行政案件。
2019年度共审结涉及土地争议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案由:不服土地所有权处理决定)2起,一审普通程序法定审理期限六个月,平均审理时间92天,无超法定审理期限审结的案件;共计审结涉及土地争议的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案由: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等)34起,一审普通程序法定审理期限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法定审理期限三个月,平均审理时间50.4天,无超法定审理期限审结的案件。
2018年度审结涉及土地争议民事诉讼案件统计表
2019年度审结涉及土地争议行政诉讼案件统计表
2019年度审结涉及土地争议民事诉讼案件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