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要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
为倡导人们保护环境、绿色生活,2020年6月5日上午,中牟县人民法院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等联合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县政府党组成员李增辉、县生态环境局局长衡文学等领导参加活动。
活动中,中牟县人民法院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介绍“环境资源公益诉讼”、讲解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呼吁大家关心生态环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在学法、懂法、守法的同时,为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今年的“六五”环境日恰逢民法典颁布。民法典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其中,开创性地注入了“绿色基因”。无论是“绿色原则”的创制,还是“绿色条款”的体系化设计,都将会对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并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中国民法方案”。宣传活动将生态文明绿色原则与日常生活细节结合起来,为群众普及、引导树立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和法律意识。
烈日炎炎,这些生动的宣传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踊跃参与和积极响应,大家纷纷表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一定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践行绿色生活,维护碧水蓝天。下一步,中牟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助力环境保护工作,使环境保护进一步深入人心,共建美丽中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