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中牟法院八岗法庭与监狱联合成功调解和好了一起被告因犯强奸罪被判11年有期徒刑的离婚案件,挽救了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
中牟县三官庙乡的梁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入狱11年,妻子带着孩子在别人嘲笑和不理解中度过了4年,由于不堪再继续忍受这种生活,便于2010年2月21日一纸诉状起诉至法院,要求与梁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案情,得知原、被告已有2个子女,大的8岁,小的才4岁,一旦离婚,势必给双方的家庭及子女造成很大伤害。因此,法官决定加大调解力度,尽量挽救这个不幸的家庭。3月15日,承办法官决定前往焦作监狱给梁某送达应诉手续,一并开展庭前调解。在路上,承办法官就一直做原告李某的思想工作。到达焦作监狱后,办案人员先于监狱中的教育科取得联系,了解被告的情况。被告在监狱中表现积极,已被评先,很可能减刑。为了原告家庭和子女的幸福,为了有利于被告的改造,办案人员和焦作监狱教育科的同志共同给原告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利害,通过2个小时的调解工作,李某打消了离婚的念头,主动撤回了起诉。监狱的同志也网开一面,让李某同梁某进行了会见,李某会见后,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信心,向法庭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