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结束的第一天,案件申请人杜某一大早就等在中牟法院执行局门口,为的是将一面印着 “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及一封感谢信递到执行干警张丙江的手里,杜某无法用言语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所以,他将想要说的话都写在了这张“感谢信”里。
据了解,申请人杜某和被执行人张某峰原本是关系不错的朋友,自2016年7月到2018年8月,两年时间里,张某峰因建设养猪厂,在资金周转紧张的时候向杜某先后借了46万元。因张某峰未能按时还款,杜某将其告上法庭,2018年12月,中牟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峰偿还原告杜某借款46万元。张某峰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6月郑州中院驳回了张某峰的再审申请。同年10月,杜某向中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网络查控没能获取被执行人张某峰名下可供执行财产,2019年11月10日,经过大量线下调查和调解工作,杜某和张某峰达成协议,张某峰先偿还6万元,剩余40万分期偿还,案件终结执行。
张某峰陆续还款13.3万元后,从2020年6月开始便销声匿迹,中牟法院执行干警张丙江也从未停止对案件的关注,在没有任何执行线索的情况下,他带着两名法警,先后10多次到被执行人居住地调查,执行员张丙江决心一定要找到张某峰,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4月29日,当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张某峰居住地,发现门是由内反锁,确定家中有人的情况后,执行员张丙江翻墙跳入张某峰家中,当场将其拘传到法院。最终张某峰将剩余的26.7万元全部归还,案件圆满执结。
下一步,中牟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通过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筑牢干警的政治忠诚,把便民、利民、爱民、护民的执行措施贯穿办案全过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