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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法庭创建】微信调解化纠纷 企业恩怨一朝结

发布时间:2022-08-23 10:10:46


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雁鸣湖人民法庭组织了一场特殊形式的调解,利用微信成功化解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

2021年4月,郑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河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约定由文化传媒公司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属项目提供为期三天的营销活动策划、执行服务。合同签订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但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迟迟未支付服务费,为了讨债,文化传媒公司多次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纸诉状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因受到疫情影响,文化传媒公司已经陷入了经营困难,为了尽快帮助其拿到服务费,助力企业走出困境,雁鸣湖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多次与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到其对于服务费的数额并无争议,但也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企业现在回款困难,影响了支付能力。

考虑到双方均在外地来往不便,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承办法官付晓东通过电话耐心、细致对双方进行劝解,同时,针对本案创建了微信群,经过多轮沟通协商,以群聊方式组织双方确定了最终调解方案。房地产公司同意支付全部服务费,文化传媒公司亦同意放弃违约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房地产公司当场履行全部款项,本案得以圆满结案。

通过微信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是中牟法院线上办公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中牟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便民利民理念,不断创新便民举措,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赢得了案件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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