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守海,是中牟县大孟镇土寨村民调主任,也是中牟县人民法院的一名陪审员,从2018年5月开始,我受中牟县人大常委会聘任,成为中牟县的人民陪审员,回顾过去的陪审工作,作为一名“不穿法袍的法官”,我出庭参与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00多件,很好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力。几年来的陪审工作,我感慨颇多,受益颇多,借今天的机会谈谈自己陪审的真实感受。
法不阿贵、情系民心、主持公平、廉明高效。作为人民陪审员,我有义务把陪审过程中我所了解的法院和法官的情况告诉周边的人,努力成为法官与群众的联系纽带,尽力为消除社会上对法院和法官的某些误解。在陪审工作中,我也亲眼见证了法官们、书记员们、法警们的辛苦。同时我了解到近年来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民事案件急剧增长,因此法官们工作任务之重、责任之大。
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行使人民陪审员的权利。我深深地懂得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国无法不宁,国无法不安,只有不断加强法治建设,使之不断趋于完善才是社会走上文明的标志。我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提高自己履行职责的能力,坚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做到读懂、吃透、牢记,以便在人民陪审员这一岗位上得以熟练运用,同时珍惜每一次陪审机会,事先了解案件情况,然后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条款,同时在审判案件时认真做好笔记,对照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研究,认真总结审判案件的工作经验,遇到不懂的问题就向主审法官请教,提高自己参与案件合议的能力。
认真履行陪审员义务,为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贡献力量。在本职工作中,我努力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我经常将自己接触到的案件,结合自己的陪审工作实际和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基层民调员进行法制宣传,陪审员来自于各个阶层、各个行业,虽然大都具有一定的知识和特长,但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基本上都是有限的。因此要采取集中培训、短期培训、庭审观摩、研讨交流等相结合的方式当然还包括提供一些专业的法律书籍,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依法履行职务的能力。
作为陪审员,我自觉增强陪审工作的神圣感和使命感,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忠于人民,心存正义,自觉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对国家法治建设投注自己的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