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商砼款久拖不付的情况时有发生,成为了企业的忧心事。商砼款为何称为伤痛款呢?主要原因是工程周期相对较长,疫情期间更是供供停停,时常出现拖欠商砼款的情况,导致要账慢、要账难。
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姚家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商砼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原告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郑州市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承建的某一工程提供相应规格的商品混凝土,并对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单价、结算、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根据被告要求提供商品混凝土,供货结束后双方对供应混凝土价款进行了核算,仍下欠商砼款及违约金55万余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姚家人民法庭庭长赵海涛接到案件后,本着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考虑到近年来疫情的影响,以及双方面临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首先,向被告释明了《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对公司、个人的不利后果。为了让双方达成和解,尽快解决矛盾纠纷,赵海涛给予时间让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交流,互相了解对方公司现在的具体情况。随后,赵海涛帮助双方分析,案件调解成功或是进行判决以及进入执行阶段的利弊,希望双方互谅互助,同时引导被告诚信经营的理念,履行还款义务。
在赵海涛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本着和气生财继续合作的目的,最终达成和解。
疫情期间,中牟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