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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枫桥式”法庭创建

【枫桥式法庭创建】 法治宣传到乡村 法律服务贴民心

发布时间:2022-09-02 15:23:49




中牟县人民法院黄店人民法庭位于中牟县城东南黄店镇,始建于1959年,是中牟县法院建庭最早的法庭。

法庭坐落于黄店镇黑李村北,西邻省道223线,建筑面积751平方米,占地5亩,负责审理辖区内的一审民事案件,服务辖区为刁家乡、黄店镇、韩寺镇,辖区面积共计246.9平方公里。黄店人民法庭作为属地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主动作为,服务乡村振兴,为当地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指导,在相关法律纠纷中提供温情解决方案,着力提升辖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日前,中牟法院黄店法庭全体干警在黄店镇街道、黄店镇罗家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干警们在街道、学校门口、市场内向群众发放了《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多元化解 以和为贵》、《农民工维权宝典》、《妇女儿童法律知识》等宣传手册。重点对法院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意义进行宣传,细心地为过往群众讲解诉源治理提前化解矛盾的好处,并结合民法典和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针对村民们提出的婚姻家庭纠纷、宅基地纠纷等农村常见问题,干警们进行了详细解答和法律指导,并结合实际案例、法律规定,以案普法,村民们纷纷表示此次法宣传活动内容全面,贴近老百姓切身利益,真正把法律服务送到了群众身边。

“太好了!这种形式非常好!这深入群众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法官为群众全面地讲解了生产生活中出现矛盾纠纷如何化解及矛盾纠纷化解的途径,以后再遇到麻烦事儿,我们就不会再走弯路了。”村民小刘说。

近年来,中牟法院黄店法庭直面辖区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回应群众关切,做到用心、用情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用更贴近、更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为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难题。下一步,中牟法院将继续推动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通过法治宣传,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助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努力让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用实际行动不断推动诉源治理,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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