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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枫桥式”法庭创建

【法庭开放日】“请进来”+“走出去” 搭建司法为民“连心桥”

  发布时间:2022-09-19 16:20:17




    开门纳谏“请进来”

    两层办公楼内,他们身影匆忙,脚步不停,接待当事人、调试庭审设备,整理卷宗,还有不间断的电话铃声......雁鸣湖法庭书记员小边跑到安检室,接待前来旁听庭审的群众代表们。

    9月16日上午,在中牟县人民法院雁鸣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邀请群众代表十余人旁听。庭审中,当事人双方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辩论,法官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详细调查,整个庭审规范有序、节奏流畅。群众代表们仔细倾听双方的陈述和辩论。

   庭审结束后,群众代表对法庭规范的庭审活动及法官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给予了充分肯定。有群众代表称,这是第一次来到法庭,认为法庭工作氛围很好,通过旁听庭审,增强了对法院工作的认知感和认同感,同时也发挥了群众监督作用,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下一步,中牟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回应群众需求,推进旁听庭审常态化,密切人民法庭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接受监督“走出去”

    为让司法更“接地气”,与百姓零距离“接触”。雁鸣湖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作用,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9月16日下午,中牟法院雁鸣湖法庭在中牟县狼城岗镇东狼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了巡回法庭,邀请中交一公局员工、中铁二十一局、狼城岗镇人民调解员、狼城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狼城岗镇东西狼社区群众旁听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庭审。

    庭审前,承办法官张瑞颖通过认真研判,结合庭前对案件事实的研究及与当事人沟通的情况,并认为双方有调解的可能。于是,法官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引导双方调解。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半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最终握手言和。

    下一步,中牟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继续开展“法庭开放日”。采用巡回法庭、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让庭审置于阳光下,让司法走近民众中,将阳光下的司法践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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