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结合“总结赵作海案件教训大讨论活动”,严格执行“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有罪判刑,无罪放人”的刑事司法原则,根据刑事审判一线实际情况制定了“五步” 定罪量刑法则。
该院刑事法官,根据刑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及多年的刑事司法经验,制定了体现定罪量刑流程的“五步”法则。第一步,根据被告人基本犯罪事实确定法定刑幅度;第二步,根据具体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在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第三步,全面考量各量刑情节对应的调节比例,确定应调节的刑罚量;第四步,结合基准刑和刑罚量确定需拟定的宣告刑;第五步,综合全面考量,在10%的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确定最终的宣告刑。量刑时,法官将基准刑、量刑情节、浮动刑罚量、适用自由裁量幅度的理由逐项予以记录,如实客观地反映量刑过程,并作为合议庭评议的主要内容归入审判卷宗,做到量刑庭审公开和量刑理由公开,最终保障量刑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