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豫0122破8号之一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9日受理申请人王书旺申请被申请人河南智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依法指定河南威鼎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经河南智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调查,河南智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无房产、土地、车辆,名下银行存款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认为,河南智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的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11月21日裁定宣告河南智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