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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民生 促稳定】一封来自小微企业的感谢信

  发布时间:2023-02-09 08:52:48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人民法院是我们可以依赖的维护公民和公司权利的保障,我司全体员工对贵院和执行局的全体法律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小微企业的感谢信,字里行间流露的是对中牟法院高效执行的肯定与赞赏。

    据了解,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1月1日签订了《广告服务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提供广告发布服务,被告给原告支付广告费用,现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义务原告均已履行完毕,被告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广告发布服务费用。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仅仅支付了其中375000元,剩余广告服务费迟迟未支付,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于2022年8月,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中牟法院,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于2022年11月15日前支付原告剩余广告服务费505000元(含利息);如被告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被告需要按照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向原告支付利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但生效的裁定书并未换来被告的自觉履行,为此,原告无奈之下,向中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员李银锋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定的严重后果。随后,执行员通过智慧法院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财产查控措施,成功扣留到案件款。对于被告所需支付的逾期利息,执行员李银锋通过与双方代表协商,被告同意将逾期利息3200元支付给原告。目前已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共计508200元,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收到执行款后,给执行员李银锋送了上了一封感谢信,随后,又发来了短信再次表示感谢。这封感谢信,寄托着申请人对中牟法院、对执行员的感激之情,朴实的话语,是申请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对法律威严的坚信不疑。

    对于执行干警而言,执行道路虽曲折,但他们追求公平正义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脚步却从不停歇,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永远是他们的职业追求。执行不易,但当得到申请人感谢的话语时,千辛万难,亦会顿而烟消云散。他们将一如既往,铭记感谢,怀着饱满的热情,继续行走在执行的路上。

    正是这样一封朴实而深情的感谢信,道出了申请人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与信任。今后,中牟法院将不负众望,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厚植为民情怀,坚守司法公正,继续发挥好司法为民的职能,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到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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