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阳光照得人身上暖洋洋的,此刻的小张也心情大好,离婚六年的他历经磨难,终于跟真爱修成了正果,决定领证步入婚姻殿堂,于是挑选了“二月二 龙抬头”这个好日子,领着准媳妇儿来到外地民政局登记领证,果然人逢喜事精神爽,小张一路哼唱着小曲,排队到了婚姻登记处的窗口,可工作人员的一句话,却让小张的心凉了半截,到底是咋回事?
原来啊,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要求小张提供法院离婚案件民事调解书的生效证明,案件审理结束六年了,法官还管吗?小张此刻的心情像坐了过山车,心想这下可怎么办?
今天领证的计划就泡汤了?思虑再三,小张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联系到当时案件的承办法官刘吉昌,随即向法官说明具体情况,刘法官告知小张可以开生效证明,现在就可以来法院拿,小张很高兴,急急忙忙挂了电话。
一会儿,刘法官的电话又响了,小张说:刘法官,我在外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今天去法院拿的话,领证就办不成了,今天是我们选好的日子。刘法官耐心地询问小张,咨询一下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电子生效判决是否可以使用,小张得到肯定答复后,立刻告知了刘法官。刘吉昌第一时间制作了生效判决,并通过微信发给了小张,小张收到电子生效判决连连感谢刘法官。
“真的太感谢刘法官了,要不是您,我选的“好日子”领证的计划就被打乱了,感谢法院远程给我发送材料,帮我顺利领到了结婚证,给人民法院的耐心接待、热情服务点赞!”小张在电话那头激动地说道。
刘法官笑着说道:“能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是我们中牟法院应该做的,你们能够顺利领到结婚证,我也很开心,祝福你们。”
下一步,中牟法院将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意识,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期待,切实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各环节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