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豫0122破1号之二
河南永兆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3年3月29日向本院提交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要求终结河南永兆粮油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院认为,河南永兆粮油有限公司管理人在人民法院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进行分配,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本院于2023年3月30日裁定终结河南永兆粮油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联系人:夏宝仪,联系电话:178 3719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