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豫0122破3号之三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董宏扬的申请于2023年3月15日裁定受理郑州市罗门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依法指定河南形象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经郑州市罗门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管理人调查,郑州市罗门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名下无房产、土地、车辆等财产,名下银行存款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郑州市罗门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的破产条件;郑州市罗门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该公司的破产程序也符合法定的终结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本院于2023年5月6日裁定宣告郑州市罗门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郑州市罗门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