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1点多,大风忽作,路边的树枝被大风刮得吱吱作响,路上偶尔穿梭着回家的汽车,忙碌了一天的执行员李慧琳拖着疲惫的身躯来到单位附近的一家饭店,打算简单吃点饭结束一天的工作。
刚坐下,无意间一瞥,似乎看到了一个陌生而又熟悉的面孔,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正在办理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员顿时心里乐开了花,心想: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吃个饭,也能碰到被执行人,真是巧了!
紧接着,他就迅速在脑海里回想起:当时通过执行局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轿车,随即,李慧琳打开手机里的备忘录,查询到涉案车牌号后,出门到饭店停车场寻找被执行人的车,说不巧也巧,涉案车辆与李慧琳的车仅仅一车之隔。发现了涉案车辆后,执行员立即与执行局干警孙彦伟、王耀辉取得联系,告知自己所在位置后,立刻回到饭店内盯梢。15分钟后,执行员李慧琳的手机上收到一条来自孙彦伟的短信:人员已就位,可以行动。
于是,执行员李慧琳便假装若无其事地走到被执行人冯某某的身边,假装让冯某某挪车,把他叫了出来,来到了涉案车辆的旁边,执行员李慧琳一行三人将冯某某团团围住,李慧琳一边出示工作证一边对冯某某说 :“你好,我们是中牟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现在请你配合我们的工作,由于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义务,现将你的车辆进行扣押。”
被执行人见到眼前的情景被吓蒙了,过了好一会才缓过神来,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局工作,并说道“谢谢法官,刚才在饭店给留足了我面子,没有当场揭穿我,我愿意配合你们,等天亮了,我就把钱还上。”被执行人冯某某心有余悸地连声道谢。
据了解,原告与被告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2020年6月被告冯某某提出向原告借钱,承诺借款96万元,1个月后,连本带息归还,并出具借条。一个月很快就到了,此时的被告没有任何音讯,终于在10月份的某一天,原告收到了第一笔还款,在被告陆陆续续偿还了66万元之后,未再偿还任何款项,冯某某开始销声匿迹。在给朋友的真心得不到回应时,原告也心灰意冷,于是决定起诉冯某某。
中牟法院收到案件后,经开庭审理,判决被告冯某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剩余款项及利息。日子一天天过去,在法院判决后的第30天,原告依旧没有收到被告转来的剩余借款及利息,此时,原告心想: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了,你依旧没有回应,那就别怪我翻脸无情了。
于是,原告带着材料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冯某某名下有银行账户及不动产,立即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通知,冻结其银行账户,在接到法院通知后,冯某某却以人在外地为由,迟迟不肯履行义务。于是,就出现了开头执行干警吃饭巧遇被执行人的一幕。
终于,三位执行干警经过近1个小时的努力,在凌晨1:17分 ,将涉案车辆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当即表示会还钱,在7个小时之后,冯某某带着余下未归还原告的款项交给了执行干警李慧琳。至此,这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