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锦旗,让中牟县人民法院郑庵人民法庭负责人付晓东犯了难。不收吧,辜负了当事人冒着炎热专门来送锦旗的热情;收了吧,实在是本职工作,做了应该做的事。
黄阿姨在万邦从事水产品批发,与同样从事水产品批发生意的对方一直保持着长达十几年的合作往来。期间,对方从黄阿姨处购买鲟鱼,基于信任,黄阿姨对这位“老伙计”放下了警惕,每次购买鲟鱼后,一直采用自己记账方式,未让对方签字或者打票据,对方也不定时采用现金方式分次结算。
双方经过十几年的往来后,对方迟迟未将剩余货款付清,黄阿姨多次向对方催讨货款,对方都以双方货款已结清为由,拒绝偿还。2020年黄阿姨一纸诉状将对方诉至法院,但由于证据不足,且对方抓住黄阿姨没有凭证的弱点不承认欠款事实,黄阿姨最终败诉收场。后黄阿姨翻阅家中所有账目,终于找到了一张对方出具的“对账单”,黄阿姨觉得自己胜算在握重新讨要,然而该份“对账单”由于既不显示出具人,又没有出具时间,对方矢口否认,黄阿姨这下犯了难。
案件受理后,付晓东法官充分了解案情,认为黄阿姨的证据并不是很充分,对方也是看在黄阿姨没有证据的份上,一直耍赖逃避。考虑到纠纷发生时间长,矛盾调和空间大,为兼顾双方利益,付晓东积极组织双方沟通协调,多次以电话、面谈的方式与双方进行沟通。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告知当事人拒不支付货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也从情理的角度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就核心矛盾进行商议。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货款金额,并当庭履行。
十几年的货款终于讨回,十几年的心结终于打开,黄阿姨对法院快立、快结的做法连连称赞,对法院工作人员的付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尽管天气炎热、即使晚一点开门做生意,也要把这面印有“依法为民做主 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法官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