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8 16:09:20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公告

(2023)豫0122破6号之二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河南林枫教育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3年5月17日裁定受理郑州双奇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奇农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5月18日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依法指定河南德金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经双奇农业公司管理人调查,未发现双奇农业公司名下有可变现的资产,亦无财产可分配,名下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并且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双奇农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的破产条件;双奇农业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该公司的破产程序也符合法定的终结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本院于2023年7月28日裁定宣告郑州双奇农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郑州双奇农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