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行政庭运用比例原则判案,被载入《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

发布时间:2010-08-02 15:38:36


    原告王丽萍借用三辆小四轮拖拉机运输生猪,途中被中牟县交通局执法人员以未交纳养路费为由将车辆暂扣,导致车内生猪死亡。王丽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行政庭在审理中运用“比例原则”,判决中牟县交通局赔偿原告生猪死亡的损失。

    王伟庭长以该案为例,编写了《执法机关严重违反比例原则暂扣车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文,被刊载于《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第一期。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