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公 告
赖国传:
本院受理(2023)豫0122民初6038号原告吴伟、朱财锋、朱锐、胡鑫、胡旭辉、李浩、程呈与被告吴桂昌、赖国传、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陆春生、张泽华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9日上午9:00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楼41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联系电话:62108208、178*****
联系人:陈怀杰(承办人)
七原告共同代理人电话:158178*****(张)、137158178*****(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