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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28 17:15:07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赖国传:

本院受理(2023)豫0122民初6038号原告吴伟、朱财锋、朱锐、胡鑫、胡旭辉、李浩、程呈与被告吴桂昌、赖国传、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陆春生、张泽华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1129日上午9:00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楼411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联系电话:62108208、178*****

联系人:陈怀杰(承办人)

七原告共同代理人电话:158178*****(张)、137158178*****(孙)

责任编辑: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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