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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3-11-29 14:45:03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豫012220号之一

申请人: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1120日,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经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管理人对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资产情况进行调查,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名下无房产、土地、车辆等财产,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且经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管理人征询债权人意见,无债权人愿意承担诉讼追缴股东出资款的相关费用,故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宣告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本院查明: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914日,由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册,注册资本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朱敬亮,经营范围为: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餐饮企业管理;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农产品;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经查明,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目前的普通债权为88 934.69职工债权为337 787.2。经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管理人依法对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调查,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公司名下无房产、土地、车辆等财产,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

本院认为,依据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管理人对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资产的调查结果,可以认定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的破产条件;另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符合法定的终结破产程序条件。故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管理人提请宣告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破产,并提请终结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的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宣告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破产;

二、终结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李运兴

      杨景慧


二三年十一二十


      夏宝仪

责任编辑: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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