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豫0122破20号之一
根据郑州四方优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30日裁定受理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8月31日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于2023年9月11日指定河南威鼎律师事务所为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管理人。经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管理人调查,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名下无房产、土地、车辆等财产,资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本院认为,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的破产条件;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该公司的破产程序也符合法定的终结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本院于2023年11月20日裁定宣告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品源供应链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