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发布时间:2023-12-18 16:33:48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决 定 书
(2023)豫0122破13号之一
2023年12月15日,本院裁定终结中牟县金多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因该案尚存未决事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院决定如下:
一、中牟县金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继续依法执行职务,履行管理人职责;
二、中牟县金多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定期向本院报告工作。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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