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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4-01-23 15:08:26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豫0122破2号之四

申请人:郑州赛依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负责人:郭洪魁。

2024年1月22日,郑州赛依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制作的郑州赛依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方案》已经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过,请求本院裁定认可。

本院查明,郑州赛依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将其制作的郑州赛依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方案》提交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计29人,同意人数22人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75.86%,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7.59%。

本院认为,根据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管理人提请认可的郑州赛依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应予认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对第四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郑州赛依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方案》,本院予以认可。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杨景慧

      陈怀杰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刘志丹

 

 

附:郑州赛依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方案》

 

 

 

郑州赛依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方案

债权人会议主席、债权人会议:

《郑州赛依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2023年8月29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中牟县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现赛依德公司资产变价工作已基本完毕,特根据上述分配方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

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公平、合法的分配。

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式

采取以货币形式分配的方式。

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及财产总额情况

(一)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情况

截止目前,经依法确认的债权包括:有财产担保债权11,568,685.35元职工债权47,811.75元社保债权68,479.42元税款债权631,536.67元普通债权33,302,589.53元劣后债权29,000元。

(二)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的财产情况

截止目前,赛依德公司可供分配的财产总额为13,384,464.61元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共四项:一、赛依德公司厂区房屋出租租金收入445,974元;二、破产财产(不含应收账款)拍卖收入12,886,072.8元;三、法院执行款49,613元;四、利息收入2,804.81元。

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和数额

(一)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的清偿

各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数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由破产财产优先清偿。

1.执行职务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129,233.78元。

主要包括邮寄费、文印费、会务费、聘用安保人员费、垃圾清运费用、车辆保险费用、水电使用及管理费等。

2.破产清算受理后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产生的各项税费112,316.54元。

3.法院案件受理费51,053元。

4.管理人报酬1,019,522.85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管理人报酬方案》,计算确定管理人报酬数额。首先有财产担保资产变现数额为1,050,884.77元该部分向担保权人收取的管理人报酬金额为12,508.85元;其次扣除有财产担保资产价值后剩余资产总额为12,333,579.84元该部分管理人报酬计算为1,060,014.8元优惠0.95折后数额为1,007,014元。故管理人报酬总额为12,508.85元+1,007,014元=1,019,522.85。

5.审计、评估费用147,979元。

以上五项小计1,460,105.17元。

(二)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清偿。

有财产担保债权其担保物财产的评估价值为1,170,890元,占总拍卖资产评估价值比例8.16%,破产财产(不含应收账款)拍卖收入12,886,072.8元,故按照8.16%的占比计算财产担保物成交价为1,050,884.77元。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管理人对担保物的维护、变现、交付等管理工作付出合理劳动的,可收取适当的报酬,但报酬比例不得超出第二条规定限制范围的10%,故管理人针对担保物收取管理人报酬数额为12508.85元。

综上,有财产担保债权的清偿数额为1,038,375.92元(计算方式为成交价1,050,884.77元-管理人报酬12508.85元=1,038,375.92元)。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金额为11,568,685.35元,剩余未获清偿债权数额10,530,309.43元根据《破产法》相关规定转入普通债权。

(三)破产债权的分配顺序、比例及数额

在支付上述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及有财产担保债权后,剩余可供分配其他债权的破产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序清偿:

1.第一顺序债权(职工债权)47,811.75元。

2.第二顺序债权(税收债权)631,536.67元和(社保及医保)68,479.42元。

3.第三顺序债权(普通债权)33,302,589.53元。

(具体分配金额详见附表)

普通债权清偿比例的计算过程:

1)可供普通债权分配的财产金额=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13,384,464.61元-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1,460,105.17元-有财产担保债权受偿数额1,038,375.92元-职工债权47,811.75元-税收债权631,536.67元-社保及医保68,479.42元-预留费用1500,000元=8,638,155.68元。

2)普通债权清偿比例:可供普通债权分配的财产金额8,638,155.68元/普通债权总金额43,832,898.96元(普通债权数额33,302,589.53元+有财产担保债权未清偿完毕部分转为普通债权金额10,530,309.43元)=19.7070143%

3)关于本次会议中补充审查确认的债权,待法院出具无异议债权裁定后,按上述清偿比例予以分配。

4.第四顺序债权:劣后债权,鉴于前一顺位普通债权未足额清偿,故劣后债权可分配金额为0。

五、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

1.分配方式:本次分配采用货币方式进行分配,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帐号信息确认书,实施转帐支付。

2.分配提存:债权人未在指定期限内领取分配金额的,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并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管理人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对该部分金额进行追加分配。

六、预留费用款项1500000元

在清算后期,管理人仍有大量后续工作需要完成。管理人将继续拍卖应收款,办理工商、税务、社保等注销事项,并要安排人员办理后续破产清算工作,还会产生档案保管费、办公费、差旅费、公告费、向债权人转账的费用等破产费用。在保留管理人继续工作并留存相应的破产财产份额下,可以终结破产程序。在《财产分配方案》中原定预留费用款项为50万元,但资产拍卖完毕后审计机构初步测算应交税费金额(包含增值税、土地附加税等)约130余万元,故将预留费用金额调整为150万元。若留存金额有剩余或有新的可分配资产再另行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债权人进行分配。

以上实施方案提请各债权人投票表决。     

 

     郑州赛依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

 

附:债权清偿金额表

附件:债权清偿金额表

序号

债权类型

债权人

确认总金额

受偿金额

备注(扣除个别清偿金额)

1

普通债权

常彦周

133085.9

26227.26

 

2

普通债权

中牟县兴盛五交化商店

30806.3

6071.00

 

3

普通债权

郑州百信物资有限公司

223676.73

44080.01

 

4

普通债权

郑州华豫涂料有限公司

599360

118115.96

 

5

普通债权

郑州派斯汽车车身工程有限公司

6396965

1166150.81

94500(房租物业费)

6

普通债权

王建立

421694.38

83103.37

 

7

普通债权

翟姜伟

1064330.67

209747.80

 

8

普通债权

郑州市中牟时代乙炔气有限公司

9222

1817.38

 

9

普通债权

中牟县兴业汽配维修店

7866

1550.15

 

10

普通债权

刘改正

23710

4672.53

 

11

普通债权

冯刚岭

269000

53011.87

 

12

普通债权

冯国岭

82087.24

16176.94

 

13

普通债权

开封市宸茂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24274.7

4783.82

 

14

普通债权

扬州铭宸液压气动成套设备厂

380101.36

74906.63

 

15

普通债权

中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715428

1717550.64

 

16

普通债权

浙江乾泰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24080.26

4745.50

 

17

普通债权

扬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9000

49070.47

 

18

普通债权

陈志发

457200

70100.47

20000

19

普通债权

李普军

297440

46616.54

12000

20

普通债权

许国杰

906720

138687.44

40000

21

普通债权

于青江

150640

29686.65

 

22

普通债权

谭艳芳

3022400

475624.80

120000

23

普通债权

张吉确

573160

0.00

112952.72

24

普通债权

曹玉环

574806.2

103277.14

10000

25

普通债权

路爱叶

499255.2

88388.29

10000

26

普通债权

练年宝

360598

57063.10

14000

27

普通债权

路国顺

19128.81

3769.72

 

28

普通债权

国家税务总局中牟县税务局

312709.85

61625.77

 

29

普通债权

中牟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342648.19

264595.87

 

30

普通债权

郑州多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6039137

1026837.59

163296(房租物业费)

31

普通债权

郑州多元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2430.8

4420.44

 

32

普通债权

安徽省宁国天亿滚塑有限公司

45037.5

8875.55

 

33

普通债权

河北隆昌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3918.42

2742.91

 

34

普通债权

郑州宏乾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0671.02

2102.94

 

35

担保债权转为普通

中牟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0530309.43

2075209.59

 

36

担保债权

中牟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1568685.35

1038375.92

 

37

税收债权

国家税务总局中牟县税务局

631536.67

631536.67

 

38

职工债权

陈小燕

12013.97

12013.97

 

39

职工债权

梁安民

6032.56

6032.56

 

40

职工债权

彭铁卫

18539

18539

 

41

职工债权

王巧红

11226.22

11226.22

 

42

社保应交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中牟分局

 

47862.3

 

43

医保应交

中牟县医疗保障中心

 

20617.12

 

 

 

 

 

 

 

 

责任编辑: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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