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通 知 书
郑州睿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中牟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0122清申1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申请人河南长久吉盛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出的对郑州睿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的申请。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拒不提交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本院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杨景慧、陈云云;联系电话:0371-62160358;联系地址:中牟县商都大道中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