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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4-05-08 11:08:18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豫01228号之一


根据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23626裁定受理郑州雁鸣湖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法指定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本院于20231010日裁定确认马胜凯等51名债权人的债权209916529.80元。202456日,管理人向本院申请裁定确认《郑州雁鸣湖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表(第二批)》中记载的债权。

本院查明:郑州雁鸣湖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4417日将编制的债权表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并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后将债权表送交债务人核对。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各项债权无异议,债权总金额为1334593003.67元,其中优先债权6笔金额合计1838589.48元,普通债权12笔金额合计1332754414.19元。

本院认为,经郑州雁鸣湖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和债务人核对,债权人、债务人对郑州工银利海雁鸣湖投资有限公司等17名债权人的18笔债权均无异议。郑州雁鸣湖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本院对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债权进行确认,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等17名债权人的18笔债权【详见《郑州雁鸣湖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表(第二批)》】。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王东黎

      杨景慧

      李运兴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李少卓








附件1:无异议债权表(优先债权)

附件2:无异议债权表(普通债权)


郑州雁鸣湖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表(第二批)        (优先债权)

序号

债权 编号

债权人

债权类型

确认债权额(元)

债权性质

1-1

1

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款

384500

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的债权

1-2

2

天津市天友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款

90000

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的债权

2

3

商丘市国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工程款

16099.81

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的债权

3

4

琛源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款

90000

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的债权

4

5

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款

200000

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的债权

5

6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工程款

1057989.67

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的债权

合计

1838589.48

 


郑州雁鸣湖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表(第二批)                (普通债权)

序号

债权 编号

债权人

债权类型

确认债权额(元)

债权性质

1

1

郑州工银利海雁鸣湖投资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

422506174.41

普通债权

2

2

郑州利海加勒比帆船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

21217178.17

普通债权

3

3

任明学

民间借贷

174052058.27

普通债权

4

4

广州明嘉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

505090110.64

普通债权

5

5

深圳鑫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

13546097.60

普通债权

6

6

广东利海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

25964106.68

普通债权

7

7

喀什候鸟生态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

68574032.11

普通债权

8

8

广州合业贸易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

22919730.28

普通债权

9

9

广东祺健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

35849008.54

普通债权

10

10

广州宇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

40709254.53

普通债权

11

11

广州金盛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费及利息

25932.52

普通债权

12

12

佛山托斯卡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民间借贷

2300730.44

普通债权

合计

1332754414.19


责任编辑: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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