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3 17:30:40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豫0122强清3号之一
根据中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本院于2024年7月29日依法裁定受理河南豫鼎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本院于2024年8月12日指定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组成河南豫鼎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清算组,赵瑜为清算组负责人。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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