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王爽、执行干警李元元、徐征,前往驻马店确山县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历时9个小时,往返500公里,本次异地执行终落下帷幕,案件于当日执行完毕。
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员王爽一行奔赴两百多公里开外的驻马店确山县寻找被执行人,来到被执行人所在地,发现被执行人并不在家。为了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假装是被执行人的亲戚向附近居民打听。打听到被执行人出门办事,可能中午就返回家中,执行干警冒雨在被执行人家附近的地方伺机而动。
临近中午,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经多次提醒无果后,执行干警决定强制拘传。期间,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家属阻挠执行,推搡抓伤执行干警。
来到法院后,执行局副局长朱海岩对被执行人进行口头训诫,被执行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签下悔过书,现场履行10000余元执行款,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中牟法院不再对其进行罚款。
法官说法
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一位被执行人依法应尽的义务,如拒不履行,法院将会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如妨害法院的相关执行行为,法院可对妨害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