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指示路牌本是指引方向的“无声向导”。然而,这些看似稳固的设施,有时却会化身“马路杀手”——广告牌被风吹落砸车、施工围挡突然倾倒伤人、老旧电线杆断裂肇事……类似“设施倒塌致损”的案例屡见不鲜。
当意外发生时,责任究竟该如何界定?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
这起“路牌砸车”引发的赔偿纠纷
案情回顾
前不久,市民曹先生就碰上了这样的糟心事:将车辆停放在某一地方后,一阵风刮过,被A公司设置的指示路牌砸中后门,导致车漆受损。曹先生认为A公司存在管理失职,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但A公司以车辆未停放在规划车位为由拒绝赔偿。这事儿最后闹上法庭,经鉴定,车辆维修费用共计3101元,那么这笔钱该由谁来掏?停错地儿就该自认倒霉?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作为路牌所有人,A公司负有管理维护义务。因路牌被风吹倒砸中曹先生停放的车辆并造成损失,A公司应对其管理维护不到位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但需指出,曹先生在停放车辆时,未充分考量周边环境的安全性,未尽到合理的谨慎注意义务,对本案事故的发生亦存在过错。故综合考虑本案实际情况、双方过错程度,酌定车辆损失由A公司承担80%,曹先生自行承担20%。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已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官提醒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加强隐患排查:做好充分的保护措施,切实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同时,车辆所有人也需加强安全意识,观察停车环境,遵守交通规则按位停放车辆,自觉履行自身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