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豫0122破7号之二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20日裁定受理河南明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于2025年9月2日指定河南魁达律师事务所为河南明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孙晓赢。经管理人调查,明聪公司财产总额为31562元,截至2026年4月3日,已产生破产费用51940元,管理人已按照《明聪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完毕,明聪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本院认为,明聪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符合终结破产程序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本院于2026年4月16日裁定终结河南明聪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