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豫0122破8号之二
2025年9月3日,本院裁定受理河南众联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河南众联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6年8月25日,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众联公司现有财产已按众联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完毕,请求本院终结众联公司破产程序。本院认为,众联管理人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本院于2026年8月25日裁定终结河南众联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