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一场聚焦生态环境与公共安全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国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受邀到场旁听,以直观视角感受行政公益诉讼的司法监督过程。
公共利益无小事,生态环境与公共安全治理关乎群众切身福祉。此前,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在日常履职中,发现某镇某村旁存在一较大体量的垃圾场,存在环境污染、危害耕地和林地资源的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该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整改职责。因整改未完全到位,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检察机关遂向中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该案由中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魏海洲担任审判长,与行政庭庭长王宏亮、行政庭副庭长安静及四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中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耀锋带队出庭支持公诉,庭审全程严格依法推进。
庭审围绕镇政府履职是否全面、公益受损状态是否持续等焦点开展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法庭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督促该镇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推动行政机关正视履职短板、强化依法行政。
行政公益诉讼以司法力量监督行政权力、守护民生福祉。此次庭审不仅是对个案的依法审理,更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实践,持续助力辖区治理效能提升,用司法担当筑牢公共利益保护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