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豫0122破1号之二
2026年1月30日,本院裁定受理厚宜节能幕墙门窗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被申请人厚宜节能幕墙门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6年10月12日,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厚宜公司现有破产财产在支付并预留破产费用后,已无剩余财产可供分配,请求本院终结厚宜公司破产程序。本院认为,厚宜公司管理人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本院于2026年10月15日裁定终结厚宜节能幕墙门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