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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发布时间:2026-10-16 08:47:42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6)豫0122破13号

 

2026年8月5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牟县宣牌水果商行的申请,裁定受理郑州市欣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依法指定浙江京衡(郑州)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本院查明:截至2026年9月23日,共有3名债权人向欣鲜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458,703.29元。欣鲜公司管理人经审查,确认3位债权人3笔债权。2026年9月29日欣鲜公司管理人将编制的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均未提出异议。现欣鲜公司管理人向本院申请裁定确认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债权。

本院认为,根据欣鲜公司债权人会议核查的情况,债务人、债权人对中牟县宣牌水果商行等3位债权人的3笔债权均未提出异议。欣鲜公司管理人申请本院对债权表记载的无异议债权进行确认,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中牟县宣牌水果商行等3位债权人的3笔债权(详见无异议债权表)。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陈  斌

审  判  员    杨景慧

审  判  员    李运兴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尚亚楠

 

 

 

 

 

 

 

 

 

附:《郑州市欣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表》


附:郑州市欣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表

普通债权(单位:元)

序 号

姓名

债权性质

债权人申报情况

管理人审核情况

本金

利息及其他

申报总金额

确认情况

本金

利息及其他

确认总金额

1

中牟县宣牌水果商行

普通债权

230000

39196.6

269196.6

拟确认

230000

23676.29

253676.29

2

安艳磊

普通债权

170523

33154

203677

拟确认

170523

33154

203677

合计:

400523

72350.6

472873.6

 

400523

56830.29

457353.29

劣后债权(单位:元)

序 号

姓名

债权性质

债权人申报情况

管理人审核情况

本金

利息及其他

申报总金额

确认情况

本金

利息及其他

确认总金额

1

国家税务总局中牟县税务局郑庵税务分局

劣后债权

1350

-

1350

拟确认

1350

-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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