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6)豫0122破9号之二
2026年7月27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郑州众帮供应链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翟同学餐饮管理(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翟同学餐饮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同日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依法指定河南融成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经管理人调查,目前翟同学餐饮公司仅有银行存款45.43元。管理人以翟同学餐饮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符合破产条件和终结破产程序条件为由,符合破产并终结条件。本院认为,翟同学餐饮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的破产条件;另翟同学餐饮公司目前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符合法定的终结破产程序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本院于2026年10月28日裁定宣告翟同学餐饮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翟同学餐饮管理(河南)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