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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庭长张任德:个人二等功

发布时间:2011-06-14 10:09:54



    张任德同志,1964年1月4日出生,2005年毕业于国家法官学院,大学学历。1996年1月因工作需要调入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执行员、刑庭副庭长,现任中牟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

    2009年以来,张任德同志带领刑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00余件,结案率达到99%以上。其本人除负责庭务管理、案件把关和指导其他同志办案外,还亲自办理各类案件300余件,结案率100%。

    张任德同志具有多年的刑事审判经验,有很高的政治素质和办案能力。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他无所畏惧,勇挑重担,审理了朱红升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王文江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前杨村村民与省军区靶场施工单位群体斗殴案,原省公安厅副处级调研员王盘云滥用职权案等一大批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的案件。他顶住压力,依法保质高效完成任务,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受到了领导和群众一致好评。

    多年的努力工作也取得显著成绩,张任德同志本人连年被省、市、县政法机关授予先进称号。其中,2008年被省政法委授予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010年被河南省高级法院授予个人二等功。在他的带领下,刑事庭2007年度被河南省高级法院授予集体二等功,2008年度被中牟县委县政府授予“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先进单位,2009年被郑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政法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刑事审判先进集体,被郑州中院授予刑事和解先进集体、“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其本人也被授予个人二等功。

    张任德同志以严格管理促进刑事审判工作,通过刑事审判,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体现在下列五个方面:一是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坚持为大局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二是努力搞好审判延伸,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是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团参与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四是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五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廉洁司法,促进办案能力和司法水平的提高。

    成绩面前,该同志表示会再接再厉,继续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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