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6日,中牟县人民法院法官在许昌监狱巡回开庭,依法调结了一起因丈夫故意伤害妻子被判入狱,后妻子起诉离婚的案件,在承办法官朱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
同命鸳鸯偶遇,共求白头偕老
田某,才华横溢,凭着自己的才学及能力,成为中牟县某机关干部;王某,一位年轻貌美、笑若西施的青年女性,也在机关工作。两人都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 1994年2月的一次偶遇,二人一见钟情,随后的几次短暂交往中,二人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二人徜徉在爱河之中,共同憧憬着未来美好的生活。1994年10月,二人登记结婚,王某带两个儿子、田某带一个儿子,组成了一个新家。在夫妻二人的共同努力下,生活也过得有滋有味,虽然没有大富大贵,但现状的舒适也足以他们心生知足。
酒后一时冲动,酿成终身悔恨
2006年,儿子们逐渐长大成家,夫妻俩的日子也慢慢趋于平淡,因为生活琐事两人常常吵吵嚷嚷。时间一长,再加上儿子们的撮合,田某有了离婚再和前妻复合的想法,而王某坚决不同意离婚。2006年5月8日,田某酒后和王某又因离婚之事大吵,在争吵过程中,田某一时冲动失去了控制,掂起一把一尺多长的刀向王某刺去,王某顿时血流满身,田某一看也傻眼了,立即把王某送到医院,后经法医鉴定,王某的伤构成重伤;田某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十六年,现在许昌监狱服刑。
妻子心灰意冷,诉至法院离婚
想到丈夫对自己如此之残忍,王某的身体不仅受到严重创伤, 2009年3月9日,王某向中牟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与田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送达了应诉手续。2009年6月26日,主审法官朱法官冒着高温,驱车百公里赶到该监狱。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朱法官在开庭前反复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田某对其给王某造成的伤害表示深深的忏悔,并对自己的过错当即向王某道歉,双方当事人就离婚以及婚后财产分割、债务清偿问题达成了一致。合议庭临走前,田某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说:“真没想到,这么热的天气,你们法官还会为了我这个罪犯的案子专程前来,感谢法院,我一定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减刑出狱,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