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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时间:2011-10-17 09:17:43


    2011年10月10日上午,执行局全体干警在我院七楼视频会议室收听收看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会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振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分别介绍了各自法院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做法。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在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法院的人民性等理念和观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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