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小两口吵架,床头吵,床尾和。说的是夫妻之间的恩爱有佳的关系。可最近在中牟县白沙镇小陈庄村却发生了一起夫妻因琐事吵架以致大打出手,男方将女方打伤。2011年8月5日,中牟县人民法院健康权纠纷对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以下协议:被告李某于2011年8月5日给付原告柏某赔偿款一万元,于2011年8月8日之前给付原告柏某赔偿款一万元,下余三万元于2012年3月31日之前给付完毕。
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系夫妻,2010年12月份,原、被告因琐事发生纠纷,被告将原告打伤,后经调解,被告同意给付原告50000元赔偿款,并为原告出具欠赔偿款50000元的欠条一份;后经多次催要赔偿款未果,原告遂诉至本院。
法院认为:公民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琐事纠纷,侵犯柏某健康权,不能因其夫妻关系就不用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调解。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夫妻间的相濡以沫,同甘共苦的感情,切不可因琐事而造成双方心里的隔阂。